索引号 | 11370900004341590P/2021-000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财政局 | 组配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泰安市财政局2020年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严峻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为民生拖地,为企业解困,为基层减负,为经济赋能,有力支撑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一、依法履行财政职能,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一)积极化解收支矛盾。针对疫情冲击、经济下行、减税降费等带来的减收增支压力,各级迎难而上、担当作为,逐步扭转财政收支困局。依法治税管费,在坚决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重点健全税收保障、信息共享、调度分析等机制,确保该减的减到位、该收的收上来。厉行勤俭节约,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的思想,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市直带头开展“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专项行动,严格执行“5个30%、1个50%”等压减规定。全市一般性支出比上年压减4.8亿元、下降10.2%,其中“三公”经费压减5859.2万元、下降34.9%。抢抓政策机遇,抓住特殊时期的特殊政策机遇,全市争取各类财政性资金153.3亿元,其中抗疫特别国债12.3亿元、特殊转移支付15.4亿元;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16.6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64亿元。强化资本撬动,通过政府引导基金、“财银保”联动、PPP等方式,以财政杠杆撬动社会资本,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二)支持打好重大战役。深入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强化财政保障,着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三大攻坚战。围绕疫情防控,全市拨付资金7.2亿元,专项用于抗疫设备物资购置、医疗救治、人员补助及市传染病医院扩建、市疾控中心能力提升等,确保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第一时间开启国库集中支付快速通道、政府采购绿色通道,确保抗疫一线资金使用和物资采购快捷便利。围绕脱贫攻坚,全市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1亿元,支持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同时,统筹整合涉农资金29.3亿元,保障了美丽乡村、“四好农村路”、高标准农田、乡村振兴先行区、农村饮水安全、粮食生产“十统一”等重点项目推进。围绕污染防治,全市筹集资金10.7亿元,支持推进“四减四增”行动,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围绕风险防控,健全政府债务管理考核机制,加大隐性债务压减力度,并将化债成效与新增债务限额、对下转移支付等挂钩。全市政府综合债务率控制在省核定目标值之内,低于上年4.9个百分点,确保了风险可防可控。
(三)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各级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将民生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选项,全市民生支出达到339.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保障了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农林水、住房等各类民生政策落实。尤其是在财政收支异常紧张的情况下,各级咬紧牙关、放大格局,想方设法筹集资金,保障困难群体救助和居民基础养老金等提标政策落地见效,体现了对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关心关爱。同时,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坚持财力下移,市财政共落实各类对下转移支付135.7亿元,着力帮助基层缓解收支矛盾,统筹做好“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力支持实事建设,通过市场化融资、预算安排等,全市筹集资金59亿元,保障了农村道路“三通”、泰城河道治理、城乡体育惠民等“10件实事”落地实施。大力支持生态保护,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44.8亿元,工程绩效目标值全面完成。市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勇于创新奖”先进集体。
(四)大力支持企业发展。聚焦聚力“产业兴市”,按照“重点工作攻坚年”尤其是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部署要求,综合运用政策性和市场化手段,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用好惠企政策,把减税降费作为政治任务,从严从细抓落实,全市共减免税费143.6亿元,其中新增减免16亿元;快速落实援企稳岗等阶段性政策,为全市1.5万余家企业减免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保缴费22.1亿元,为929户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减免租金2586万元,发挥了助力企业减负纾困、稳住经济基本盘的重要作用。用好产业基金,聚焦工业特别是“双50强”企业培植发展,重点企业财源建设基金完成投资31.3亿元,支持了21家企业、23个项目;市级招才引智基金完成投放6700万元,支持人才“金十条”落实。市级出资3.95亿元,吸引社会资本19.05亿元,分别设立规模10亿元的康平纳乐康智造基金、10亿元的福瑞达医药并购基金、3亿元的健通生物基金,定向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组建10亿元的创新引领基金,用于支持科技型企业项目。用好金融工具,市财金集团通过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应急转贷等方式,帮助企业融集资金165.8亿元,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五)持续深化财税改革。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扎实推进财税金融改革攻坚行动。强化专项资金统筹,对市级产业、环保、教育和科技领域的全部既有专项资金进行系统梳理,整合设立产业发展、环境保护、教育发展、科技创新四大专项资金,推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握指成拳办大事。推进股权投资改革,聚焦新旧动能转换“10+1”产业及“四新”“四化”等领域,积极推行改革试点,探索变“奖补”为“股权”,变财政“口粮”为发展“种子”。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健全市区财政管理体制,设立旅游经济开发区和徂汶景区国库,调整理顺相关区之间的财政体制。加快市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了教育、科技、医疗卫生领域的改革意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对列入市级2020年预算的1149个项目,编制了年度绩效目标,预算资金规模47.7亿元;全面推进绩效评价,2019年市直项目支出绩效实现自评全覆盖,并对61个项目开展重点评价;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有序推进预算绩效信息的依法公开、完整公开。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出台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产绩效评价及处置等管理办法,提升了资产管理水平。
二、大力建设法治财政,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是强化学习教育。局党组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学习安排,全年组织学习5次,确保财政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作为“关键少数”,局党组严格落实定期学法制度,今年累计举办法治专题讲座6次。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斌同志担任组长的“泰安市法治财政建设暨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协调和组织保障。局党组牢牢把握法治财政建设的政治性,紧密结合财政中心工作,多次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规范性文件及文件清理等法治财政建设重点工作,为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提供坚强领导。三是强化法治决策。局党组及党组成员带头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执行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将重大资金分配纳入党组议事范围,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尤其是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通过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向社会征求意见等方式,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强化财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证财政重大决策的合法有效。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着力打造规范透明、程序简便、运行高效、权责一致、监管有力的财政管理体系。一是全力推进财政职能转变。结合新三定方案,聚焦“一次办好”改革目标,再次按下“放管服”改革快进键。对照省厅发布的权责清单,及时开展市财政局权责清单认领工作,共梳理权责事项29项,制定印发《泰安市财政系统权责清单(2020版)》。二是主动开展精准服务。组织编写《新旧动能转换税收优惠政策指南》、《重点减税降费政策汇编》,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受到企业广泛欢迎。动态调整涉企收费等“四张清单”,针对不同行业、类型企业分类施策、按需“抓药”,为用足用活用好财税政策提供参考。三是扎实开展减税降费。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一竿子”到底的统一指挥机制,制定《实施减税降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挂图作战,确保了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最大限度释放市场活力,促进高质量发展。
(三)完善制度体系,提升法治水平。坚持靠制度“管人管事管钱”,不断完善财政制度体系,全面提升财政管理的法治化水平。一是开展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按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等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审查把关作用,强化财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证财政重大决策合法有效。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对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流程再造,进一步压缩审核时间。完善“立、改、废”全周期管理,努力构建“先有制度、后分资金、投入重回报、效果有评价”的工作机制。三是严格落实公平性竞争审查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进一步解读审查范围、审查主体、审查程序、审查标准等规定。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公文起草必选环节,按照“谁起草、谁审查”原则,对已经公平竞争审查出台的政策措施定期评估、动态清理,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四)推进行政执法改革,确保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推进行政执法监督流程再造。按照执法改革新要求,重新制定了财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三项制度,财政执法监督更加规范。二是加强法律风险防控。制定了局机关法律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审核把关作用,强化重大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合同协议等审核,实现了法治监督“全覆盖”。今年共审核各类合同章程等20余份,信息公开答复10余件,保障了财政工作的合法有效。
三、探索精准普法模式,着力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
(一)坚持领导带头、全员参与,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将法治学习列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突出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学习,重点抓好宪法、财政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充分发挥网站、板报等宣传阵地作用,结合业务科室开展的业务培训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提高财政干部的依法理财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细化普法责任。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相结合,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将《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财政法律法规的普法责任明确落实到各相关业务科室,通过深入开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财税法律法规的解读宣传,促进执法与普法有机融合。
(三)市、县联动,多维度推动财政普法工作创新发展。一是民法典出台后,专门印发《泰安市财政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方案》。把民法典列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专题集中学习,把民法典学习教育作为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干部职工观看民法典学习讲座,组织开展《民法典知识测试》活动;市财政局、泰山区财政局上下联动,开展“财政法规进社区”活动;在局内网开设民法典学习专题专栏,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普及活动,实现集中宣传与常态化宣传有机结合。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后,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及区县财政部门参加财政部预算法实施条例专题讲座,并将相关预算法相关材料汇编成《预算法及实施条例学习资料》,方便广大干部职工深入贯彻学习预算法实施条例;通过门户网站、微信群等方式,强化宣传指导,扩大辐射范围,确保《条例》的实施成效;三是突出发挥政府网站政策宣传功能。在市财政公众网站开设“法治财政”专题,集中发布和解读国家、省、市财政扶持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做到涉企财税政策“得的到、看得懂、学得会、用得上”。四是通过组织宪法宣誓、观看法治人物颁奖礼节目、发送公益普法短信、 “七五”普法成就展示等活动,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法治宣传月全民普法活动,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制度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做制度执行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