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财政党旗红——党的十八大以来泰安财政支持保障改善民生工作综述

发布日期:2022-10-20 22:29 浏览次数:

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集中体现。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始终将民生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选项,顺应群众期盼、聚焦短板弱项,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民生投入、增进民生福祉。2012年至2021年,全市民生事业支出累计达到2715.4亿元,年均增长8.1%,占比稳定在80%左右,较好地保障了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住房、节能环保、交通运输等各项事业发展。今年1-9月份,全市民生支出完成253.2亿元,占比达到79.3%,有力保障了各项民生事业。


2012年至2021年累计支出686.5亿元,年均增长8.4%,今年1-9月份支出74.7亿元,增长9%,较好地保障了“两免一补”、生均公用经费、家庭困难学生资助等政策落实,支持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和实施“全面改薄”,促进了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泰安一中新校区

泰山区小井小学新建食堂于

2021年3月1日正式启用  陈阳 摄


2012年至2021年,累计支出385.4亿元,年均增长7.7%,今年1-9月份完成支出44亿元,增长14%,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2012年的每人每年240元提高至2022年的610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补助标准由2012年的每人每年25元提高至2022年的84元,服务项目增加到12大类4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机制不断健全。

泰安市立医院

疫情防控物资储备


2012年至2021年累计支出529.2亿元,年均增长12.6%,今年1-9月份支出64.8亿元,促进了人均基础养老金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160元,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困难及重度残疾人、困难儿童等困难群体救助水平全面提高。

财源街道后七里社区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幸福食堂  陈阳 摄


同时,不断提高运筹能力、创新调控方式、丰富支持手段,集中精力保障了重大战略、重大项目的加快实施。

2017年以来,我市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全市累计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8亿元,支持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东平县老湖镇水泊社区

东平县耿山口村,村民拿出

搬迁前的照片和现在的楼房对比  陈阳 摄


2019年以来累计整合涉农资金167亿元,支持了东平县黄河滩区迁建和异地扶贫搬迁、农村道路“三通”、农村改厕、农村公益事业、美丽乡村、农村危房改造、粮食生产“十统一”奖补等工作开展。

宁阳县磁窑镇韩家庄村三通建设

岱岳区道朗镇九女峰乡村振兴示范区


2019年以来,全市累计投入资金近50亿元,支持全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以及重点生态保护修复、节能减排等工作开展,保障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特别是紧紧抓住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入选国家第二批试点的重大发展机遇,把试点工程作为生态建设的总抓手,通过加大对上争取、加强资金整合、强化基金撬动、运用PPP模式等途径,积极破解资金筹集难题、突出抓好项目建设,以点带面、统筹推进,促进了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整体上水平。截至2021年底,试点工程已累计完成投资154.4亿元,国家备案绩效目标全面完成。

泰山区芝田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司刚摄

东平湖湿地  陈阳 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长期工作,没有终点站,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下一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继续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民生投入只增不减,坚持完善多方投入机制,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扎实办好民生实事,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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