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报名考试和继续教育有关问题解答

发布日期:2023-06-21 16:06 浏览次数: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报名考试和继续教育有关问题解答

 

一、信息采集及调转

1.信息采集。会计人员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点击右上角“注册”-完成注册后点击“会计人员登录”-个人登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进行信息采集。信息采集提交后,财政部门将在10个工作日内(考试报名或职称评审期间3个工作日)审核通过。

2.调转。会计人员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会计人员属地关系调转-个人登录”进入系统办理调出或调入。经调出地、调入地县级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完成调转(调出、调入审核时限一般均为10个工作日,考试报名或职称评审期间3个工作日)。

二、职称考试报名

1.可登录以下任一网址进行报名:

(1)“泰安市财政局”门户网站(http://czj.taian.gov.cn/index.html)点击悬浮窗口“XX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进行报名;

(2)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http://kzp.mof.gov.cn)-考试报名;

(3)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4)山东省财政厅官网-最下列滚动条“山东会计管理”专题网页(http://czt.shandong.gov.cn/col/col17084/index.html)-山东会计之家-会计资格考试管理;

(5)山东会计信息网(http://www.sdkjxxw.cn)-山东会计之家-会计资格考试管理。

2.考试报名缴费情况查询

因需要进行网上对账,建议考生完成网上报名缴费24小时后查询。

3.开具电子发票

报名交费成功后,系统统一开具“山东省非税收入通用票据(电子)”。交费成功后次日进入报名系统,在网上交费页面点击“电子票开具”查看并下载,并同步发送至报名注册使用的邮箱内。

4.报考人员怎样选择考试报名地?

初级报考人员可在居住地或工作地(在校生选学校所在地)报名;中高级报考人员在信息采集地报名。

三、继续教育

登录“泰安市财政局”门户网站(http://czj.taian.gov.cn/index.html)-“会计管理”-“继续教育”查看继续教育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补学。登陆继续教育网站(山财培训网https://member.training.sdufe.edu.cn/)参加相应年度继续教育,学完相应学时,考试合格。在2025年3月31日之后补学的需自行下载补学继续教育成绩单,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点击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 (https://ausm.mof.gov.cn/index/)上传成绩单,等待财政部门审核(一般为10个工作日,考试报名或职称评审期间3个工作日)。

四、证书管理

1.取得专业技术证书后怎样领取?

泰安市财政局发布领取证书的通知后,成绩合格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至所属县市区财政部门领取,也可登陆 “山东会计信息网-山东会计之家-个人业务办理-证书邮寄申请”申请邮寄服务。

2.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需要多长时间内领取?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规定,“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简要流程

在山东省内考取的证书方可在泰安市补办,补办流程如下:

(1)会计人员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http://www.sdkjxxw.cn)—“山东会计之家—证书遗失补办申请”登录系统,填报信息,及时到所属县级财政部门提交书面材料(申请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电子版照片),进行现场审核。

(2)办理时限。省财政厅每季度受理一次市级财政部门提交的证书补发、更换申请。补办人员应于每季度末的10日前,向所属县级财政部门提交申请和材料。

(3)有关申报材料。2000年之前取得证书的人员,需提供当年度考试人员合格文件复印件、考试信息登记表(人事档案材料)复印件、个人申请、一寸彩色电子照片;2000年(含)之后取得证书的人员,需提交个人申请、一寸彩色电子照片。

(4)证书发放。证书补办完成后由申请补办时所属县级财政局会计科通知相关会计人员并负责发放。领取证书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他人代领需出示代领人及补办证书人员身份证原件领取。

五、其他问题详细解答

2024年8月15日启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原山东会计人员管理平台中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需要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可根据要求完善基本信息、教育经历、工作经历、会计人员职称等信息,完成采集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每年一次的继续教育学习。首次采集信息的会计人员可直接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进行注册并采集。自2021年开始,没有参加信息采集和没有完成规定时间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将不能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和高级评审,继续教育年限将作为从事会计工作年限的依据。现就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1.哪些人员需要进行信息采集?

答: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需参加我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1)在山东省内从事会计工作;

(2)未从事会计工作,但在山东省内居住或者学习,并持有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制度已经取消,只取得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但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不属于会计人员,不需要参加采集。

2.会计人员怎样进行信息采集?

答:会计人员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点击右上角“注册”-完成注册后点击“会计人员登录”-个人登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进行信息采集。信息采集提交后将在10个工作日内(考试报名或评审期间3个工作日)审核通过。

3.信息采集有截止时间吗?

答:信息采集系统长期开放。不采集信息会影响会计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职称评审、继续教育、会计评先评优、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等,会计人员应尽早采集,并确保上传信息真实准确。

4.没有毕业证或者已经遗失,无法上传学历证书怎么办?

答:学历在高中及以下的,不强制要求上传学历证书照片。学历在大专及以上丢失证书的,上传通过学信网查询的电子学历档案。

5.为什么附件上传不了?验证码收不到?

答:附件大小应小于200kb,类型为jpg、png格式,推荐使用谷歌、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版本高于IE9的IE浏览器。验证码收不到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手机对验证码短信进行了拦截;室内手机信号不好;频繁发送申请手机被禁止服务。建议:换个手机或换个地方试一下,或者第二天再试。

6.信息采集由哪里审核?对于信息采集审核结果有疑义,可以向哪里咨询?

答:信息采集由各区县财政局会计科人工审核;可拨打相应县、市(区)咨询电话。

7.信息采集时提供虚假材料对考试有何影响?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考生应据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如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证书签发机构将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考试

1.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高级报名与信息采集、继续教育有什么关系?

答:会计人员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首先要进行信息采集(信息采集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点击右上角“注册”-完成注册后点击“会计人员登录-个人登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已采集过信息的不需要再进行采集),且具备相应会计工作年限的继续教育方可参加报名考试。未完成继续教育的需补学完继续教育并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模块进行申报并上传证明材料。在报名时,报名系统将自动调取已采集的个人信息,务必保证信息采集个人信息准确无误。继续教育记录以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的记录为准。

2.泰安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咨询电话?

答:各县(市、区)咨询电话

序号

报名点名称

咨询电话

1

泰安市财政局

0538-6220087、6220035

2

泰山区财政局

0538-8518739

3

岱岳区财政局

0538-8561313

4

肥城市财政局

0538-3216030

5

新泰市财政局

0538-7230556

6

宁阳县财政局

0538-5621185

7

东平县财政局

0538-2858749

8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0538-8938366

9

泰山风景名胜区财政局

0538-5369101

10

徂徕山汶河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财政局

0538-8911860

11

旅游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0538-8566320

关于技术有关问题拨打技术服务电话:4000301185

3.报名页面打开缓慢(打不开)怎么办?

答:由于报名开放前期报考人员较多,造成网络拥堵,建议避开高峰期进行报考。

4.报名时信息填写错了怎么办?

答:在报考期间通过审核前,可以自行登录报名页面,修改除身份证号码、姓名之外的其他信息。未生成订单前可以自行修改,生成订单且缴费请联系所在市财政局的工作人员进行登记报省级财政部门修改。

5.报名时忘记密码及密保问题了怎么办?报名完成后忘记密码,会影响准考证打印吗?

答:报名时忘记密码可以通过报考页面的“找回验证码、密码”找回,忘记密码不影响准考证打印,打印准考证只需要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即可。

6.报名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是否必须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答:在山东省参加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无需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可直接报名考试

7. 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是考前审核还是考后审核?

答: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是考前审核,考后无需再次审核。

8.报考后需要到现场审核吗?

答:考试报名零跑腿,不需要到现场审核。

9.报名完成要打印报名信息表吗?

答:建议打印报名信息表留存。

10.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是什么?

自2024年始,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报名参通知中要求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初中起点的“3+2”一贯制大专,在读期间不颁发高中毕业证书的,须取得大专毕业证书后方可报名。

11.报考会计中级资格考试需要的工作年限如何判断?

答:考生有关工作年限自取得最高全日制学历之日起计算,截至报考当年年底。有关学历以考生在报名前取得的最高学历为准,同时具有相应年度的继续教育记录。

12.去年在外省(市)已考过部分中级会计科目,今年在山东报名,之前的成绩还有效吗?

答:成绩全国范围内有效,会自动合并。

13.报考会计高级资格考试需要的工作年限如何判断?

答:会计工作年限自取得第一学历后从事会计工作之日算起,截至报考当年年底。有关学历以考生在报名前取得的最高学历为准。工作后取得非全日制学历的,学习期间界定为有效会计工作时间,工作后取得学历时间为全日制学历的,学习期间不界定为有效会计工作时间。

14.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哪里领取?

答:初、中级资格证书请到报名时所选的报名点领取(目前,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为纸质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制证。因纸质证书制证周期较长,请考试通过人员耐心等待,具体领证时间可关注泰安市财政部门官网发布的领证通知)。高级资格证书是电子版,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打印。

15.报考程序有什么变化?

答:自2024年起,会计专业技术职称报名并入全国统一的报名系统,初级报名不需要进行信息采集,实行考生承诺制报名。

16. 报名结束后如何查询报名状态?

答:报名结束后,网上报名系统关闭,考生将无法登录。如需查询报考科目或查询报名状态,可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的“报名状态查询”栏目中查询。

(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1.会计人员应该从何时开始进行继续教育?

答: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自从事会计工作第二年开始继续教育;考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自取得合格证书第二年开始继续教育。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有哪些?从哪里学?

答:继续教育形式主要有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及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由各县(市、区)确定的继续教育机构进行,目前各县(市、区)确定的线上培训网站为山财培训网,网上继续教育所属地与信息采集地行政区划相同,详情可关注各县(市、区)每年二季度的继续教育通知,或咨询各县(市、区)财政部门。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后如何进行登记和查询?

答:(1)参加全国、省高端会计人才培训、省会计学会培训班,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的学员,继续教育记录由省财政厅统一登记。

(2)参加网络培训的学员,继续教育记录由省平台统一上传至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登记工作于各县(市、区)继续教育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

(3)财政部门以外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的,待培训结束后,向备案的财政部门提供学员名单等材料,由财政部门在收到材料后15天内完成登记。

(4)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公开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的,由会计人员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模块进行申报并上传证明材料,由信息采集所属地财政局在采集系统内进行审核登记(审核时限一般均为10个工作日,考试报名或职称评审期间3个工作日)。

(5)个人申报路径: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模块进行申报并上传证明材料。

4.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没有完成,还可以补学吗?

答:补学由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科进行组织,可咨询所在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科。

5.继续教育学分折算提交后,多久能够审核通过?

答:审核点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通过。如有特殊需求,请联系所在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科。

6.某个年度的继续教育记录缺失,应该怎么办?

答:可以找到相应年度的继续教育证明或成绩单或学习记录,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模块进行申报并上传证明材料,按照年度进行个人申报,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科审核通过后即可。

7.关于单位组织的面授培训可以视同继续教育吗?

答:中央驻鲁单位、县级(含)以上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可组织学员进行面授培训。财政部门以外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的,培训前应将培训通知、课程安排、培训师资等材料向财政部门备案。学员涉及单一行政区域的,向该行政区域财政部门报备;学员跨行政区域的,向上一级财政部门备案。不向财政部门报备的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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