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制度基础 发挥评审职能 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

发布日期:2024-06-07 09:16 浏览次数:

泰安市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预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和省财政厅《山东省预算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强力推进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预算管理技术支撑,不断完善支出标准体系,促进预算评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再上新台阶。

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实施办法有效落地。结合泰安市实际,在深入调研座谈、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印发了《泰安市预算评审管理实施办法》和《泰安市市直预算评审工作规程》,对评审的职能、范围、方法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对各相关主体的职责作出清晰的划分,同时对预算项目评审的工作流程、资料要求、问题处置等进行了详细地说明。组织专门人员通过多种形式对相关内容进行解答、解读和指导,为评审办法在泰安市落实落地提供了有力保障。

服务预算编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及时优化预算评审在部门预算管理过程中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将评审关口前移至预算编制环节,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不合理支出,保证项目建设的经济性,厉行节约办事业。通过优化支出结构,保障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提升了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明晰评审职能,加强预算管理技术支撑。聚焦为预算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将招标控制价评审优化为施工图(实施方案)评审。优化后,评审内容同样完整、详实;评审方式依旧多样、高效;评审标准持续科学、严格;评审质量保持严谨、可靠。既突出了评审工作为预算管理服务的职能,又避免与部门单位职责交叉,出现越位、缺位、错位的情况。

提升工作效能,强化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在建立健全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公共绿化、交通设施、信息化、会展等5类项目支出标准的基础上,按照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原则,坚持将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放到突出位置,力争评审一类项目、总结一类经验、形成一套规范,着力提升预算评审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水平。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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