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财政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泰安市财政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稳妥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2023年,市财政局坚持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和内容,主动公开政策文件、执法信息、政务服务信息等,为公众查询政策、办理业务提供便利。2023年全年主动公开信息958条,其中:机构概况信息6条;政府预决算信息557条;财政收支信息12条,财政收支信息解读4条;决策公开类信息7条;管理公开类信息29条。

 

泰安市财政局预决算信息公开专栏

 

泰安市财政局多样化政策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市财政局坚决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5条,其中收到当面递交依申请公开信息 3条,信息公开平台依申请公开12条,均在规定办理时限内准确答复,办结率100%。

 

2021--2023年度泰安市财政局依申请公开信件办理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市财政局制定了《泰安市财政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完善内部工作流程,压实工作责任,并召集相关科室召开专题部署会议,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常态化更新信息。举办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就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若干实务问题进行强化指导,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市财政局综合运用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宣传屏等多种载体,扩宽政务公开渠道。同时,在官网将群众比较关注的问题在首页设置悬浮窗口,如“会计专业资格报名”“会计人员职称考试继续教育信息采集有关问题解答”“重要政策举措及实施效果”“政府采购”等板块,及时准确传递群众关心的问题,有效推进了财政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监督保障。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内绩效管理考评,压实工作监管责任,推动信息公开水平稳步提升。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审核,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审查机制,确保信息及时发布的同时保证内容安全、准确,杜绝失泄密问题。三是定期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讲解相关法律制度、工作流程,打牢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比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样式设计有待进一步完善;工作创新方面,政策解读方式还需进一步丰富;依申请公开方面,申请人所需信息用途真实性难以界定,特别是政府债务数据存在高度敏感性。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页面进行规划设计,强化网站交互性,更好地服务公众;加强对依申请人员的沟通验证,确保财政数据安全;强化重大政策解读创新,力争通过多角度、多形式、全方位解读重大政策,切实增强社会公众参与度,推动政策尽快落实落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市财政局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落实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广度和深度,强化特色亮点创建,着力构建政策透明、业务规范、服务高效的阳光财政体系,工作质量和效能显著提升。制定《泰安市财政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将每个公开板块具体责任明确到科室和个人的同时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将公开任务对应分解到各职能科室,分工清晰,责任明确。

(四)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市财政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8件(其中:主办8件,会办20件)。内容涉及工业化强市、现代农业产业、就业创业、政府采购等。我单位吸收采纳28条,不予采纳0条,吸收采纳率100%。目前,相关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主办件已按照市政府对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要求进行面复,按期答复率、面复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共承办政协提案32件(其中:主办4件,会办28件)。内容涉及数字乡村、老旧小区改造、文旅融合、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招投标等。我单位吸收采纳32条,不予采纳0条,吸收采纳率100%。目前,相关政协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主办件已按照市政府对政协提案的办理要求进行面复,按期答复率、面复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打造预决算公开新高地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突出重中之首,扛牢财政担当,切实把财政预决算公开作为全局政务公开的核心要务。加强预决算公开宣传培训和日常提醒,切实提升财政、预算部门、预算单位“三位一体”预决算公开工作团队的战斗力,通过分级复核确保公开质量,在数据量大等问题,制定统一模板、明晰公开要求,使预决算公开形式更加统一、内容更加规范、公众查阅更加方便。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促进预决算质量不断提升。10月份,我局代表全省财政系统,顺利通过财政部监管局的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

 

1228日,泰安市政府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泰安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孙磊同志带头解读《泰安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二)积极探索政策解读先行区科学谋划、认真梳理当前财政改革发展重点,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其中,政策吹风会1次),分别就社会关切和改革热点的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成本绩效管理改革、污水处理费政策进行现场解读,其中局主要领导带头解读政策2次,充分发挥财政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助推器作用。

(三)打造优化营商环境主阵地在微信公众号设立 “惠企政策”专栏,及时更新减税降费政策汇编和非税收入目录清单,实现政务公开与优化营商环境有机结合。6月份,副局长徐西才同志带队参加要素保障大集活动,向企业现场解读财政扶持政策,对接受理14家企业要素需求,现场为8家企业提供解决方案,为4家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将2家企业基金需求推送至基金公司,切实帮助企业解决要素难题。深化营商环境建设对标提升行动,定期公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扩大样本企业走访范围,梳理驻泰供应商3665个,督促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取走访、座谈、电话等形式送政策到企业。

(四)建设群众满意示范区在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惠民惠农财政政策,明确政策标准、补助范围等信息,推动政策公开透明落实落地。通过“12345”热线、政民互动、意见征集等窗口,受理民生类咨询、求助等事项50余件,积极回应和解决群众诉求,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坚持人民至上,积极统筹各类财力资金,在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的同时,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民生等重点刚性支出。2023年,全市民生支出完成369.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79.8%。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