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稳妥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市财政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和内容,主动公开政策文件、执法信息、政务服务信息等,为公众查询政策、办理业务提供便利。编制《泰安市财政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2024年版》、《泰安市财政领域主动公开事项目录2024年版》,明确法定主动公开范围。2024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880条,其中:政府预决算信息557条、财政收支信息12条、机构概况信息6条、其他类型信息30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市财政局坚决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办结依申请公开信息22条,其中邮寄递交依申请公开信息2条,信息公开平台依申请公开20条,均在规定办理时限内准确答复,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市财政局制定了《泰安市财政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完善内部工作流程,压实工作责任,并召集相关科室召开专题部署会议,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常态化更新信息。举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培训,就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若干实务问题尤其是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进行强化指导,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市财政局综合运用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宣传屏等多种载体,扩宽政务公开渠道。同时,在门户网站中将群众比较关注的问题在首页设置悬浮窗口,如“会计专业资格报名”“会计人员职称考试继续教育信息采集有关问题解答”“重要政策举措及实施效果”“政府采购”等板块。针对群众关心的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开设金融知识专题专栏,宣传金融知识提高群众防非意识。市财政局通过财政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及时准确传递群众关心的问题,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内绩效管理考评,压实工作监管责任,通过主动公开目录明确信息公开责任科室,推动信息公开水平稳步提升。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审核,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审查机制,确保信息及时发布的同时保证内容安全、准确,杜绝失泄密问题。三是定期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讲解相关法律制度、工作流程,更新频次,打牢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3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1 | 0 | 0 | 0 | 0 | 0 | 2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8 | 0 | 0 | 0 | 0 | 0 | 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2 | 0 | 0 | 0 | 0 | 0 | 2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公开频率不规律,政策解读方式、角度还需进一步丰富,回应群众关心热点问题还需加强,等等。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更新进行规划,根据公开设定依据所要求的公示时限进行规律化更新,强化更新工作,理顺更新频率,确保网站更新与日常工作相匹配,更好地服务公众;加强对依申请工作流程法律培训,避免因依申请工作产生法律风险,加强对申请人员的沟通验证,在确保财政数据安全的情况下保证依申请工作正常开展;强化重大政策解读创新,力争通过多角度、多形式、全方位解读重大政策。回应群众关切,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规划栏目更新相关信息,切实增强社会公众参与度,推动政策尽快落实落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4年,市财政局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落实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广度和深度,强化特色亮点创建,着力构建政策透明、业务规范、服务高效的阳光财政体系,工作质量和效能显著提升。制定《泰安市财政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泰安市财政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2024年版》和《泰安市财政领域主动公开事项目录2024年版》指导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依据效能监测体系指标开展培训,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分工清晰、责任明确。针对依申请工作数量的增加,邀请律师开展依申请工作法律培训,确保依申请工作效果能够适应和满足当前的工作新情况。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市财政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9件(其中:主办9件,会办20件)。内容涉及工业化强市、数字化产业、乡村振兴、公共交通等。我单位吸收采纳29条,不予采纳0条,吸收采纳率100%。目前,相关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主办件已按照市政府对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要求进行面复,按期答复率、面复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共承办政协提案54件(其中:主办11件,会办43件)。内容涉及新型工业化、优化营商环境、文旅融合、养老服务等。我单位吸收采纳54条,不予采纳0条,吸收采纳率100%。目前,相关政协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主办件已按照市政府对政协提案的办理要求进行面复,按期答复率、面复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1、回应群众关切,建设群众满意“示范区”。在门户网站及时更新惠民财政政策,明确政策标准等信息,推动政策精准投放、公开透明、落实落地。每月定期更新本市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确保相关政策信息及时向民众公示;针对群众金融知识学习热情和防非工作开展,在专题专栏中增设金融知识板块,宣传金融知识、提高群众防非意识;通过“12345”热线、政民互动、意见征集等窗口,受理民生类咨询、求助等事项40余件,积极回应和解决群众诉求,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坚持人民至上,积极统筹各类财力资金,在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的同时,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民生等重点刚性支出。
2、聚焦财政领域公开,打造预决算公开“新高地”。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突出重中之首,扛牢财政担当,切实把财政预决算公开作为全局政务公开的核心要务。梳理编制《泰安市财政领域主动公开事项目录2024年版》,对财政领域相关信息公开明确范围和频次。加强预决算公开宣传培训和日常提醒,每月更新上一月度全市财政收支运行情况,切实提升财政信息公众知晓度。同时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促进预决算质量不断提升。
3、助力企业发展,打造优化营商环境“主阵地”。开设减税降费和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及时更新涉企、涉民优惠政策,每月定期更新本市执行的全国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确保收费目录覆盖最新政策。同时在微信公众号设立“惠企政策”专栏同步更新相关政策,拓宽信息发布和推送渠道,实现政务公开门户网站与优化营商环境有机结合。定期公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督促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取走访、座谈、电话等形式送政策到企业。充分利用好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企业代表参观交流,面对面推送、交流现行各项优化营商环境的助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