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19 00:00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中专院校,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广泛宣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在全社会普及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相关知识,更好地推动内控规范贯彻实施,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财政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知识竞赛活动。为切实做好我市参赛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14年8月1日至10月31日。
    二、参赛范围
    各级财政部门、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者均可参赛。要求各大中专院校在校会计专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生参加竞赛。
    三、竞赛规则
    (一)竞赛题目
    本次竞赛共设试题100道,分为选择题70道(含单选题和多选题)、判断题30道,每题1分,共计100分。
    (二)竞赛内容和辅导材料
    本次竞赛内容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辅导材料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讲座》(财政部会计司编,
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
    (三)答题要求
    1. 本次竞赛采用网上答题方式进行,由电脑系统自动评分。
    2.参赛人员须登录财政部门户网站(www.mof.gov.cn),在主页点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知识竞赛”栏目,或关注财政部政务微信(微信号:mofczb),在底部菜单“热点专栏”中点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知识竞赛”栏目,参与答题活动,了解活动进展情况。
    3.参赛人员在网上注册答题时,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有效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四、奖项设置
    (一)本次竞赛设个人奖和组织奖。全国共设置个人奖550名。其中,一等奖50名,二等奖200名,三等奖300名。设置优秀组织奖50名。山东省财政厅比照财政部设置个人奖和优秀组织奖。其中,个人奖350名,一等奖30名,二等奖120名,三等奖200名,采取满分内抽奖或得分排序两种评选方式产生。当满分试卷数量达到或超过总奖项设置时,在满分试卷中抽取一、二、三等奖;当满分答卷数量未达到奖项设置时,按得分从高到低确定相应的奖项。优秀组织奖30名。对在竞赛工作中组织出色、成绩突出的部门、单位,由省财政厅颁发“优秀组织奖”。
    (二)评奖工作由财政部和财政厅负责,将引入公证程序进行外部监督。
    (三)全国获奖名单将在财政部门户网站等媒体上予以公布;山东省获奖名单将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www.sdcz.gov.cn)和山东会计信息网(www.sdkjxxw.cn)等媒体上予以公布。
    五、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财政局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积极组织本地财会人员参赛,展现我市会计人员的良好素质和形象。
    六、其他事项
    (一)对参加竞赛且获得财政部或者省财政厅奖励的会计人员市财政局将予以通报表彰;参加竞赛且成绩合格者(60分及以上),可视同完成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24学分)。
    (二)驻泰各大中专院校要高度重视此次知识竞赛活动,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好会计及相关专业在校学生参加竞赛,成绩合格者,视同完成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竞赛结束后,按照市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要求格式(电子表格见附件)统计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生成绩信息,统一到市财政局办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注册登记手续(不接受零散个人注册)。
    联系人:泰安市财政局会计科  刘爱虹
    电话:6220087

    附:2014年驻泰大中专院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在校生继续教育注册登记表

        原文件下载

泰安市财政局 2014年9月17日


[编辑日期:201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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