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年检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02 00:00 浏览次数:
各有关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等文件规定和我省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开展2010-2015年度非执业会员年检。现将有关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15年12月31日以前批准且目前由我会登记管理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已经批准注册的除外)。
      二、年检内容
  (一)个人会费缴纳情况;
  (二)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的;
  4.在申请入会时,上报虚假材料的;
  5.存在严重违反中注协职业道德守则的行为的;
  6.未通过年检和自行退会的。
  有上述(二)情形之一者,我会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取消其非执业会员资格,收回会员证书,并报中注协备案。
  考虑到我省的实际情况,本次年检暂不考虑继续教育情况。缴纳个人会费,且不存在上述(二)所列情形者,即可通过年检。
      三、年检时间
   2016年8月1日-2016年10月31日(不含节假日)。特殊情况顺延。
  (一)各非执业会员应按属地原则在上述时间内到指定的年检地点办理年检手续。
  (二)各市地年检办公室应对非执业会员提交的年检材料认真审核,并在2016年11月15日前填报《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2016年年检汇总表》,同时将电子表发送邮箱:sdicpazc@163.com。
  四、年检地点
  泰安市、莱芜市
山东天元同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泰安分所 
    联系人:杨亚男、孙红
    联系电话:0538-8210336、8210337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241号二楼
      五、年检费用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每人每年缴纳个人会费100元。本次年检,会费交至2015年度,由协会统一开具山东省社会团体会费票据。
  六、年检材料
  参加非执业会员年检前,请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行业管理系统进行信息核对并更改密码。除基本信息不允许修改外,其他信息如有错误或需变更,请及时更改保存;如果更改后无法保存的,请在《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2016年年检登记表》(附表一)相关位置填写联系人手机号码。年检结束后,我会将提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解决并以短信通知相关会员。
  登录办法:会员进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网页,找到右边“行业管理系统----行业系统(会员版)”,或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网页左边“行业信息公开----行业信息查询”。点击用户类型:非执业会员;用户名:证书编号;密码:身份证号后6位。
  参加非执业会员年检时,应提供材料如下:
  1.《会员证》原件;
  2.《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2016年年检登记表》(见附表一,登记表一式二份,可在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下载);
3.身份证复印件。
   七、年检要求
  (一)请各市地年检办公室认真做好本地区非执业会员年检的宣传和组织工作;
  (二)年检期间原则上暂不办理转会手续;
  (三)无故不参加年检的非执业会员,视为自行退会。
  八、其他
  个别非执业会员尚未领取证书的,年检前请及时前往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一部领取。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6年7月5日

      点击下载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2016年年检登记表




[编辑日期:2016-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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