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900004341590P/2024-0017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财政局 组配分类 办理总体情况

泰安市财政局2024年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和吸收采纳情况

发布日期:2024-10-28 10:51 浏览次数:

2024年,市财政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保障,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办理程序,注重办理质量和效率,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现将本年度建议、提案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市财政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9件(其中:主办9件,会办20件)。内容涉及工业化强市、数字化产业、乡村振兴、公共交通等。我单位吸收采纳29条,不予采纳0条,吸收采纳率100%。目前,相关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主办件已按照市政府对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要求进行面复,按期答复率、面复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

(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市财政局共承办政协提案54件(其中:主办11件,会办43件)。内容涉及新型工业化、优化营商环境、文旅融合、养老服务等。我单位吸收采纳54条,不予采纳0条,吸收采纳率100%。目前,相关政协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主办件已按照市政府对政协提案的办理要求进行面复,按期答复率、面复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

二、工作举措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要求,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好抓实。收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后,市财政局立即召开相关会议,对各项建议和提案逐一梳理、审阅、登记,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抓办理的工作机制。对我局主办或与其他部门共办的建议、提案,由主办科室(单位)牵头,及时形成书面答复意见,按照相关要求面复代表、委员;由我局会办的建议、提案,主办科室(单位)形成书面答复意见反馈各主办单位,配合主办单位开展办理工作。

(二)重视沟通联系,严格办理程序。认真落实《关于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泰政督字〔2024〕2号)要求,对属于我局职权范围的建议、提案,主动承办,精心组织,履职尽责。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深入了解代表、委员意愿,找准工作发力点。主办件积极与相关单位协商,征求并汇总办理意见;会办件主动对接主办单位,明确职责范围,提出针对性、建设性意见建议。严格实行承办科室(单位)起草、办公室审核、局领导审签三级审核制,实现办理流程规范化、制度化。

(三)强化督促检查,保证办理质量。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的监督,要求局内相关科室(单位)根据法律法规、现行财政政策和自身职责范围,扛起办理责任,不推诿不扯皮,把握时间节点,加快办理进度。办理过程中坚持认真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态度,以问题为导向,把握建议和提案反映的问题实质,注重工作实效。创新工作方法,重视调研分析,提出办理意见时做到开诚布公、开门见山,针对性解决关键问题,避免出现泛泛而谈、就事论事、简单化处理的情况,保证办理结果满意率。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民主意识,继续提高政治站位,时刻保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探讨问题解决办法,主动、及时、高质量办理代表、委员的建议和提案,让代表、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将办理结果真正落实到位,以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推动财政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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