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支持和服务高层次人才和其长期所在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活动,参照《山东省“人才贷”风险补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鲁金监发〔2023〕10号)有关规定,市财政局牵头修订了《泰安市“人才贷”风险补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为更好地支持和服务高层次人才或其长期所在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活动,参照《山东省“人才贷”风险补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鲁金监发〔2023〕10号)有关规定,市财政局牵头修订《泰安市“人才贷”风险补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11月1日-11月30日。
二、修改意见反馈
请社会各界和相关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修改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泰安市财政局。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电话:0538-6221693
电子邮箱:tasjrbyhk@ta.shandong.cn
泰安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1日
现将《泰安市“人才贷”风险补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背景
2021年3月,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泰安市中心支行、泰安银保监分局联合印发了《泰安市“人才贷”风险补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泰金监发〔2021〕1号,以下简称《办法》),2023年12月30日《办法》有效期届满。为鼓励各县市区、功能区积极引导银行机构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更好地支持和服务高层次人才或其长期所在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活动,根据省有关要求,市财政局牵头对《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
二、修订依据
依据《山东省“人才贷”风险补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鲁金监发〔2023〕10号)进行修订。
三、修订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办法》共分6章23条,包括:总则、合作银行的条件和责任、申报条件和操作程序、市级资金管理、职责分工和附则等内容。
1、明确“人才贷”定义。“人才贷”是指由合作银行提供,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专门用于高层次人才或其长期所在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活动的无抵押、无担保信贷产品。
2、明确“人才贷”风险补偿的对象和标准。“人才贷”贷款对象范围由各县市区、功能区自行确定。各县市区、功能区要自行建立“人才贷”风险补偿资金,贷款风险补偿额原则上为贷款本金实际损失额的70%。
3、明确“人才贷”风险补偿奖励的对象和标准。纳入市级奖励范围的“人才贷”贷款对象,为享受山东省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政策人才或其长期所在泰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市财政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根据工作成效,对各县市区、功能区产生的纳入市级奖励范围的“人才贷”,按不高于贷款本金实际损失额的30%于申请年度的下一年予以奖励。
4、明确合作银行需要具备的条件。在泰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合规经营;信贷审批流程先进,风险防控能力强;服务效率高,拥有专业的服务团队和符合“人才贷”条件的信贷产品。
5、明确申请风险补偿的流程。
6、明确申请市级奖励资金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