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900004341590P/2024-0006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财政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解读 |
《泰安市预算评审管理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一、政策文件出台背景
预算评审是现代预算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今年,财政部实施的《预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23〕95号),为做好预算评审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省财政厅实施的《山东省预算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鲁财预〔2023〕50号)为我市预算评审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引。在落实国家、省预算评审有关规定基础上,本着形成共识、明晰责任、便于操作的原则,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情况对相关政策进行了优化完善,明确了预算评审的职能定位、业务范围、运行模式等,制定印发了《泰安市预算评审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二、政策文件出台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
2.《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23〕95号);
3.《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预算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鲁财预〔2023〕50号)。
三、政策文件出台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预算评审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治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预算评审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政策文件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九章二十八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厘清评审职责。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完善预算评审制度、业务规范、操作规程等,根据预算管理需要选取预算项目实施评审。项目主管部门、申报单位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完成相关项目的预算评审工作。
(二)明确评审范围。重点选取项目支出总额或年度资金需求大、专业性强、技术复杂的项目开展预算评审。同时,按照节约高效原则,明确了9类无需开展评审的项目。
(三)规范评审内容。将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完整性、合规性、合理性、经济性以及绩效目标、支出标准等作为重点审核内容,综合运用政策评估、比较分析、工作量计算、成本效益分析、市场询价、专家咨询论证、现场核实等方法实施评审。
(四)强化结果应用。评审结果作为审核预算申请的参考,对被评审项目预算加以约束。根据预算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向项目主管部门或申报单位提出改进预算编制的意见建议,促进部门预算编报质量提高。加强对评审数据的积累、分析和提炼,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和预算绩效标准体系建设。
此外,《实施办法》还对评审组织管理、中介机构和专家选用、实施保障等提出了规范性指导意见。
五、政策文件落实措施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认真推动《实施办法》落地实施,持续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预算管理技术支撑,不断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促进预算评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再上新台阶。
解读人:曹国民
联系电话:6221733
原文件链接:《泰安市预算评审管理实施办法》(泰财预【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