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非微课堂】警惕以拍卖为名的非法集资
一些拍卖公司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保底高收益,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融资或者变相协助融资主体发售理财产品,存在重大非法集资风险。
一、主要作案手法
1、拍卖行承诺对拍卖品溢价转拍、每笔交易给予固定回报;
2、承诺拍品在规定时间内涨幅幅度及交易后获得赠送的虚拟股票、权益或返利等;
3、以拍卖“债权资产”名义,变相承诺预期受益,作为不法分子实施非法集资的通道。
二、主要特征
1、虚假拍卖。拍卖行虚构拍卖标的或者以次充好,竞买者也无真实购买意愿;
2、拍卖行放任拍品拆分或反复转拍,公开宣传资金安全、无需担心流拍等进行利益诱惑;
3、承诺预期收益率,引诱投资者参与竞拍;
4、通过会员间“击鼓传花”“拉人头”等方式,迅速扩张规模。
三、案例课堂
网拍投资真的稳赚不赔吗?一网拍公司负责人
因集资诈骗罪获刑
披上合法经营外衣,虚构网上拍卖经营活动,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引诱投资者参与投资,非法募集资金达5000余万元。3月29日,经浙江省东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等3人有期徒刑十年至六年不等的刑罚,各并处50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罚金。
2021年5月,在东阳做水电装修生意的金某与朋友徐某聊天时,得知有一款网上拍卖交易平台App,只要动动手指,竞拍商品一转手就能获利拍品成交额的1.5%。
真有如此轻松赚大钱的事?金某对此将信将疑,但是徐某拍着胸脯信誓旦旦地表示,这个交易平台是正规公司开发的,不用担心拍品卖不掉,最后公司都会回收。徐某还说自己已经通过平台“日进万元”,绝对靠谱。
听到徐某如此一说,金某很是动心,随即在徐某的指导下注册了平台账号,并转入2万元完成积分充值、商品抢拍、加价转卖等一系列操作。几天下来,金某发现果然轻轻松松就把钱赚到了手。
尝到甜头之后,金某对平台更加信任,投入的资金也越来越多,甚至把积攒了多年的40余万元积蓄全部投入到平台中。金某还积极参与平台的线下宣传推广活动,发动身边人一起加入平台参与投资。
眼看着收益额水涨船高,金某觉得实现“日进万元”的美梦指日可待,殊不知危险正在慢慢靠近。
2021年7月初,随着拍品的价格越来越高,许多拍品出现流拍现象,导致无法转卖。此时,虽然平台会采取回收等“护盘”措施,但随着流拍品数量增多,公司已无力支付高额的回收费,导致平台无法正常交易,大量拍品积压在投资者手中。
平台“爆雷”,“拿”在手中的拍品和积分均不能兑换成现金,投资者们慌了,纷纷跑到公司讨要说法,不料公司早已人去楼空。随后,投资者陆续报案。
2021年7月22日,王某、宋某、魏某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经查,2020年10月,王某、郑某(另案处理)先后合伙在山东和浙江杭州、东阳等地注册拍卖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和拍卖许可证后,他们租赁办公场所,出资请人开发网上拍卖交易平台App,招聘讲师、客服、财务、技术等人员组建公司团队。
宋某是公司讲师兼客服,负责公司业务宣传推广及解答客户咨询等工作。魏某是公司技术员,负责后台数据统计及新平台开发维护等。
平台正式投入使用后,王某、郑某等人在杭州、东阳、义乌等地设置线下运营中心,以推广活动、组织宣讲、分享投资经验等形式向社会宣传。该公司承诺,投资者成功抢拍任一艺术品后,于次日支付佣金转拍即可获得艺术品价格1.5%的收益,公司还承诺回购,鼓励投资者积极竞拍。
对于靠不断拉新人来接盘的经营模式,很多投资者心知肚明,也为平台的前途感到担忧,但为了丰厚的收益,均抱着“能赚一天是一天”的心态选择继续投资。
实际上,平台未真正发生拍品交易,只提供拍品图片和报价,供投资者抢拍与加价转卖。投资者也不关心拍品的真实价值,只在乎竞拍后转卖能赚取1.5%的收益。
经查,王某、宋某、魏某通过设置虚假或价值极低的艺术品供投资者抢拍,同时向投资者出售平台积分,从数千名投资者处非法募集资金达5000余万元。2022年4月22日,东阳市检察院以涉嫌集资诈骗罪将王某、宋某、魏某向法院提起公诉。
四、风险提示
为切实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在此提示您:
拍卖公司开展拍卖业务,应当遵守《拍卖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是非法集资。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建议社会公众参加拍卖前,先查查有关管理规定,判断拍卖机构及其开展业务的合法合规性,也可以直接咨询商务部门;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建议尽快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反映、举报。
天上不会掉馅饼。请社会公众理性选择投资理财渠道,防范权益受损。
素材来源:山东金融、兰溪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