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非微课堂】警惕以汽车众筹为名的非法集资骗局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汽车行业与众筹平台相结合,汽车众筹给汽车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汽车众筹属于物权众筹,与债权、股权众筹相比风险较小,且具有投资门槛低、投资回报周期短、收益高等特点,吸引了大量投资者。但近年出现了部分汽车众筹平台发布虚假标的、平台关停无法提现、车商携款跑路等现象,可能涉及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以汽车众筹为名的非法集资运作模式
汽车众筹运作模式,一般是以网站作为犯罪载体,网站在上午、下午时段分别挂出一个项目标的,一个项目标的就是一辆汽车,项目标的有车辆详细信息,包括该车辆的前后左右、车辆行驶证、登记证书实拍照片,该车辆众筹金额,以及回款周期(15日-60日不等),非法集资人承诺会在回款周期内完成车辆的买卖,赚取的利润和投资人按比例分成(三七-五五不等)。
如果完不成车辆的买卖,非法集资人会承诺出资收购此车辆,并按天计算支付给投资人年化高于银行多倍利率的利息。投资人想中标,首先要在网站实名认证注册,再向网站指定的银行账户或第三方支付账户打款,网站确认收到款项后会给投资人注册的网站账户充值对应金额,投资人再使用网站账户内的金额抢标,如果该项目标的已经被他人抢满,只能抢下一个项目。
主要犯罪手段
1.设法掩饰身份
具有反侦查意识的非法集资人一般会想方设法掩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网站负责人身份。并租赁作案房屋、网线开户、从多家银行开设个人账户,给侦查造成很大困难。
2.信息注册虚假
非法集资人一般找代办公司给注册公司,注册地均为虚假,无从查找作案地点。
3.网上寻找猎物
互联网有很多推荐投资的网站,例如较为出名的“物筹之家”,很多人在该网站的QQ群发布推荐可以投资的网站,国内有很大的一部分投资群体游走在该网站,寻找打一把赚了就走的投资机会,俗称“羊毛客”,非法集资人会以普通投资人的身份在很多投资QQ群里发布自己的众筹网站信息,吸引全国各地的“羊毛客”。
4.虚假投资标的
绝大多数汽车众筹网站所挂的投资标的均为虚假的,均为从二手车市场以100元一套的价格购买高档二手车全套照片后挂在网站。
5.团队分工明确
非法集资人分工明确,主要分工有外勤、客服、财务、运营,外勤人员负责注册公司、网站、购买车辆照片、提现等;客服负责用QQ号在各大投资QQ群里发布消息吸引投资人,以及给投资人答疑解惑;财务人员和运营对接,负责核实投资人的打款是否到账,给投资人打款返利;运营负责从后台上传发布标、公告,和财务对接给投资人注册账号手动充值、审核投资人的提现申请等。
6.赃款全部提现
非法集资人为了掩饰赃款去向,会想方设法将所有赃款全部转账到个人实际控制的账户中,再想法提现,致使资金流线索全部中断,无法通过资金查控手段继续追踪。
7.得手分赃逃匿
非法集资人一般经营汽车众筹网站实施诈骗的时间为2个月左右,此时网站投资人数已达到了峰值,因为非法集资人没有真实的投资项目,再持续下去只会支付更多投资人利息,所以会选择逃匿,有的直接关门跑路,有的会寻找他人以欺骗的方式将公司、网站做变更。
案例课堂
李某在江苏省常州市经营某网络科技公司,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李某以公司的名义注册某二手车众筹平台,对外发布二手车众筹信息。该公司对外宣称,他们能用较低的价格买到二手车,然后转手卖掉,就能赚取差价。通常一辆车的众筹标的为20万元到50万元不等,投资人在项目中投入的钱越多,获得的回报就越大。该公司还承诺,如果45天内没有将车辆售出,则由公司按众筹价格的年利率12%进行溢价回购。
很快,该众筹平台就以投资周期短、回报年化收益率高,吸引了大量投资人。然而,李某所获得的收益难以支付投资人的本金及高额利息,最终导致资金链断裂。截至案发,该公司非法吸收资金约1.28亿元,偿还本息7146万元,造成财产损失5672万元。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40万元。
风险提示
1、进一步核查汽车众筹发起人身份信息、公司注册信息,向涉及的汽车销售公司核查汽车标的是否具有真实性。是否设立有上述标的降价条件和返利条件。
2、进一步核查项目设定筹资目标和筹资天数的依据。
3、进一步核查网上夸大宣传的内容。
4、初步核查实现标的物目标的可行性,匡算标的物汽车成本盈亏。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面对多样的投资理财项目和高额利益诱惑,要端正心态,多一分谨慎,少一分侥幸,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一定要擦亮眼睛,谨防血本无归。一旦发现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线索,请积极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反映、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