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还应当包括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创新创造公开方式,全面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入推进。
1.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市财政局主动公开信息961条,其中:机构概况信息7条;政府预决算信息396条;财政收支信息12条,财政收支信息解读3条;政策法规类信息4条;决策公开类信息20条;执行公开类信息91条;管理公开类信息24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9条;解读信息发布5条。此外,通过财政有关栏目发布公开通知公告类信息 62 条,工作动态类信息73条。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1年,市财政局坚决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据统计,市财政局全年共收到依申请信息12条,其中收到邮递依申请公开信息 2 条,信息公开平台依申请公开 10 条。办理时限均在规定时间内准确答复,办结率100%。收到个人行政复议1条,根据行政复议相关规定,按照申请人申请复议问题,我们依据法律法规和基本事实,形成书面材料予以说明,报司法局审阅,此行政复议已终结,维持原结果。
3.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依据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规则,按照“谁起草、谁认定,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所有公文进行属性认定。二是依据政策解读工作规则,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性文件进行深入解读。三是严格信息公开审查,发布的信息由相关科室初审、办公室复审,重要财政信息局领导审定,签署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单,由对外公共服务科统一发布。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主要综合运用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宣传屏等多种载体,扩宽政务公开渠道。同时,在市财政局二楼“阳光财政服务平台”设置政务公开查阅点,由专人负责进行政务信息查阅的指导工作,查阅点内放置《财政民生政策公开手册》、《泰安市市直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手册》、办事指南、法律法规等政府信息,使群众方便查阅、了解政府相关信息。确保公开效果的最大化,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5.监督保障
一是根据市财政局主要领导和成员变动,2021年11月8日印发《泰安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及时公开调整后的领导及成员,压实工作监管责任,同时明确专职工作人员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费。
二是制定《关于做好新形势下财政工作政务公开的通知》,优化内部各科室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各业务科室定期向办公室与对外公共服务科报送最新财政政策、预决算数据、办事程序更新等事项,保证财政政策和工作动态及时、准确地社会公开。
三是建立《市财政局政务公开联络员工作制度》,明确联络员的工作职责,强化联络员政务公开的工作意识,提高科室之间工作协调联动水平。通过制度的建设,搭建主管科室与业务科室工作桥梁,达到各科室的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问的目的,保障各科室之间工作协调联动,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市财政局定期举办政务公开培训班。通过培训,促进全局工作人员不断加深政务公开认知,夯实工作能力和水平,为今后相关工作更好地开展指明方向、提供遵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7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11 | 1 | 0 | 0 | 0 | 0 | 1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1 | 1 | 0 | 0 | 0 | 0 | 1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1 | 1 | 0 | 0 | 0 | 0 | 1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有待加强。财政业务具有较强的专业性,针对财政业务和信息公开融合的专项培训次数较少,如财政预决算公开的格式、月报的解读等财政重点领域公开方面。针对目前新形势下的新工作、新任务,加强培训做好信息公开、打造阳光财政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将加大培训力度,拓展培训方式,扩大培训范围,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成为每名财政工作人员所掌握的必备技能。
2.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栏目的信息发布量少,形式还不够丰富,政策解读的效果有待加强。下一步,严格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民生领域政策解读力度,丰富公开形式和渠道,加强政民互动交流,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市财政局共承办政协提案40件(其中:主办1件,会办39件)。内容涉及农村饮水安全、文物保护、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等方面。目前相关政协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主办件已按照市政府对政协提案办理要求进行面复,按期答复率、面复率和满意率均达到了100%。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4件(其中:主办2件,会办12件)。内容涉及支持教育发展、公共卫生服务、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老旧小区改造、支持企业发展等方面。目前,相关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主办件已按照市政府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要求进行面复,按期答复率、面复率和满意率均达到了100%。
2.本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3.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1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财政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并进一步明确责任,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每个公开板块具体责任明确到科室和个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责任落实到位。
同时,我局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探索和创新,积极打造亮点工作。一是印制《财政民生政策公开手册》,对市民反映较多的难点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将七大类民生政策内容整合,在市财政局政务公开栏目发布,并通过媒体进社区和阳光财政平台等方式向市民免费发放,方便市民及时了解财政政策、理解政策、用好政策。二是制作政务信息公开展板,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机构信息公开,让信息更加直接、简便地向社会公开,让公开更为彻底。三是印发《市财政局政务公开联络员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热线工作联络,提高工作协调联动水平。以为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更好地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四是优化办事流程,最大限度实现透明化办事。对外公共服务科协调各业务科室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推动“放管服”改革进程,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便利度。
文字版下载:泰安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字版解读:关于《泰安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解读